腾团发〔2016〕13号
共青团腾冲市委员会关于
命名和创建市级青年文明号单位的决定
2016年,我市各行业(系统)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紧紧围绕党政中心工作,按照中央、省、市团组织的安排部署,以弘扬精神理念、拓展活动领域、丰富活动载体、加强监督管理、完善工作机制等为突破口,全面深化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,为进一步动员和组织广大青年立足岗位、创先争优、成长成才作出了积极贡献,涌现出一大批优秀青年集体。为表彰先进,树立典型,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,进一步激发广大青年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推动我市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再上新台阶,经团市委考核,决定对2015年度确定的青年文明号进行命名,对2016年度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进行确定,名单如下:
决定命名:腾冲市政府办秘书股、腾冲市公安局曲石派出所、腾冲市公安局明光边防派出所、腾冲市滇滩交警中队、检察院侦查监督科、云岭石化有限公司腾冲加油站、腾冲市人民医院康复科、农村信用合作社猴桥上街分社、固东镇为民服务中心、荷花镇为民服务中心、滇西抗战纪念馆、清河中学12个单位为2015年度青年文明号集体。
确定:腾冲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处警中队、腾冲市公安局界头派出所、腾冲市公安局五合派出所、腾冲市公安局芒棒派出所、腾药研发部、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、农村信用合作社和顺分社、腾冲出入境猴桥检验检疫局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服务大厅9个单位为2016年度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。
希望受到表彰的青年集体珍惜荣誉,再接再厉,大力弘扬“敬业、协作、创优、奉献”精神,再创一流业绩。全市各级青年集体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为榜样,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、市委一届一次全会精神,扎实开展好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,努力提升青年文明号创建水平,不断扩大品牌的社会影响力,进一步动员和带领广大青年立足岗位、勤奋工作,为我市“十三五”开局年作出新的贡献。
共青团腾冲市委员会
2016年5月30日